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管理,保證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質量,有效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實施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管理,適用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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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稱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是指對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或者地質災害隱患,采取專項地質工程措施,控制或者減輕地質災害的工程活動。第三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均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第四條 國土資源部負責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的審批和管理。第五條 從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活動的單位,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guī)定取得相應的資質證書,在資質證書許可的范圍內承擔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qū)域內從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的單位進行監(jiān)督檢查。第二章 資質等級與業(yè)務范圍第六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單位的各等級資質條件如下:
(一)甲級資質
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五百萬元以上;
2.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五十名,其中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huán)境地質專業(yè)技術人員不少于三十名且具備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十名;
3.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有優(yōu)良的工作業(yè)績;
4.具有與承擔大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相適應的鉆探、物探、測量、測試、計算機等設備。
(二)乙級資質
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三百萬元以上;
2.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三十名,其中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huán)境地質專業(yè)技術人員不少于十五名且具備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五名;
3.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yè)績;
4.具有與承擔中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相適應的鉆探、物探、測量、測試、計算機等設備。
(三)丙級資質
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一百萬元以上;
2.單位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二十名,其中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huán)境地質專業(yè)技術人員不少于十名且具備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三名;
3.具有與承擔小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相適應的鉆探、物探、測量、測試、計算機等設備。第七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單位的各等級資質條件如下:
(一)甲級資質
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二百萬元以上;
2.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三十名,其中巖土工程設計、結構設計、工程地質專業(yè)技術人員不少于十五名且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八名;
3.近三年內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任務,有優(yōu)良的工作業(yè)績;
4.具有與承擔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計相適應的設計、測試、制圖與文檔整理設備。
(二)乙級資質
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一百萬元以上;
2.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二十名,其中巖土工程設計、結構設計、工程地質專業(yè)技術人員不
少于十名且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五名;
3.近三年內承擔過五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任務,有良好的工作業(yè)績;
4.具有與承擔中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計相適應的設計、測試、制圖與文檔整理設備。
(三)丙級資質
1.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資金人民幣五十萬元以上;
2.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十名,其中巖土工程設計、結構設計、工程地質專業(yè)技術人員不少于五名且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于三名;
3.具有與承擔小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計相適應的設計、測試、制圖與文檔整理設備。第八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的各等級資質條件如下:
(一)甲級資質
1.注冊資金人民幣一千二百萬元以上;
2.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yè)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于五十名;
3.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有優(yōu)良的工作業(yè)績;
4.具有與承擔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二)乙級資質
1.注冊資金人民幣六百萬元以上;
2.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yè)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于三十名;
3.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yè)績;
4.具有與承擔中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三)丙級資質
1.注冊資金人民幣三百萬元以上;
2.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yè)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于二十名;
3.具有與承擔小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地質災害資質的申報流程大致是怎樣?
一、地質災害防治有關資質分為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乙、丙級資質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jiān)理甲、乙、丙級資質。甲級資質的審批由國土資源部負責辦理,乙、丙級資質的審批由省國土資源廳負責辦理。
二、申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乙、丙級資質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資質申報表;2.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設立單位的批準文件;3.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和技術負責人簡歷以及任命、聘用文件;5.資質申報表中所列技術人員的專業(yè)技術職稱證書、畢業(yè)證書、身份證;6.承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主要業(yè)績以及有關證明文件,高級職稱技術人員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業(yè)績以及有關證明文件;7.管理水平與質量監(jiān)控體系說明及其證明文件;8.技術設備清單。
三、申報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jiān)理乙、丙級資質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資質申請表;2.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和設立單位的批準文件(勘查、設計、施工),法人資格證明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監(jiān)理);3.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材料(勘查、設計、施工);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5.當年在職人員的統計表、中級職稱以上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名單、身份證明、職稱證明;6.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托書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勘查、設計、施工),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jiān)理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托書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監(jiān)理)7.單位主要機械設備清單(勘查、設計、施工),單位主要監(jiān)理設備清單(監(jiān)理);8.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的有關材料;9.近五年內無安全、質量事故證明。
四、每年受理資質申請具體時間見省國土資源廳公告。
地質災害治理資質
法律分析: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是指對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質沉降等地質災害或者地質災害隱患,采取專項地質工程措施、控制或者減輕地質災害的工程活動。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自然資源部負責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單位的審批和管理;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自然管理部門負責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單位的審批和管理。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單位,可以相應承攬大、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和施工業(yè)務。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單位,可以相應承攬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和施工業(yè)務。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單位,可以相應承攬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和施工業(yè)務。
法律依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 第八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的各等級資質條件如下:
(一)甲級資質
1.注冊資金人民幣一千二百萬元以上;
2.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yè)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于五十名;
3.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有優(yōu)良的工作業(yè)績;
4.具有與承擔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二)乙級資質
1.注冊資金人民幣六百萬元以上;
2.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yè)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于三十名;
3.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yè)績;
4.具有與承擔中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三)丙級資質
1.注冊資金人民幣三百萬元以上;
2.巖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yè)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于二十名;
3.具有與承擔小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
2022年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申報條件
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分為 甲、乙 兩個等級。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的類別包括 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jiān)理資質。
自然資源部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單位甲級資質的審批和監(jiān)督管理。省級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單位乙級資質的審批和監(jiān)督管理。
同一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jiān)理單位與施工單位不得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資質條件】 申請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其中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的單位應當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
(二)具有資源與環(huán)境類、土木水利類相關專業(yè)技術人員,其中單位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專業(yè)
技術人員中退休人員數量不超過本辦法規(guī)定的專業(yè)技術人員最低數量要求的10%;
(三)申請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資質,應當具備全站儀、水準儀、探地雷達等設備;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施工資質,應當具備全站儀、水準儀、錨桿錨索鉆機、鑿巖機等設備。
(四)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體系和質量管理體系。
【人員和業(yè)績條件】 申請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除本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以下人員
和業(yè)績條件:
(一)甲級資質
1.人員條件: 申請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的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 50人,其中高級、中級技術職稱人員總數不少于 25 人,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10 人;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jiān)理資質的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 30 人,其中高級、中級技術職稱人員總數不少于 20 人,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 10 人。
2.業(yè)績條件: 申請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資質的單位,申請之日前 5 年內應當獨立承擔并完成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項目、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項目總數不少于5 項,完成項目總經費不少于60 萬元;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的單位,申請之日前 5年內應當獨立承擔并完成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不少于 5 項,完成項目總經費不少于1000 萬元;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jiān)理資質的單位,申請之日前 5年內應當獨立承擔并完成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jiān)理項目不少于 5 項,完成項目總經費不少于30 萬元。
(二)乙級資質
人員條件: 申請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jiān)理資質的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 10人,其中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3 人;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質的單位,專業(yè)技術人員總數不少于20 人,其中高級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 5 人。
【申請材料】 申請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申請書;
(二)營業(yè)執(zhí)照或者事業(yè)單位法人證書;
(三)專業(yè)技術人員名單、身份證、職稱證書、學歷證書、申報前連續(xù)3個月由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記錄文件,技術負責人的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四)本單位設備的所有權材料或者租賃合同;
(五)職業(yè)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或者安全管理制度文件;
(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或者質量管理制度文件;
(七)申請地質災害評估勘查設計甲級資質的單位,還應當提供申報業(yè)績的項目合同、驗收報告或者專家評審意見;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jiān)理甲級資質的單位,還應當提供申報業(yè)績的項目合同、驗收報告。申報業(yè)績的信息應當與全國地質勘查行業(yè)監(jiān)管服務平臺公示的有關業(yè)績信息相一致。